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全体研究生:
当前,全国和省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每一位导师和研究生都是学校疫情防控防线上的重要一员,为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现就强化研究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新冠肺炎防控情况通报制度。从4月5日起,对无特殊原因连续三天不健康打卡的研究生,以及未尽到督促提醒责任的网格管理人员,疏于日常管理的导师和主管导师进行通报。各培养单位对通报情况进行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并出具书面说明。
二、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考核评价。培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研究生违反疫情管理要求情况、累计未参与健康监测打卡人数等,将纳入培养单位研究生评优评奖指标测算。
三、将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纳入研究生评价。第一次通报给予警示教育,受到两次通报的研究生不予参评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受到三次通报的不予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受到纪律处分和四次通报的,不予参评所有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有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或应受到第四次通报的,按校规校纪予以处分。
四、将研究生疫情防控教育管理工作情况作为优秀导师评定和导师履职尽责工作考核的重要方面。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全体导师和研究生,网格管理员做好日常管理,共同努力筑牢学校疫情防控坚固屏障。
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