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是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顶端,其质量是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标杆,博士生更是学校“双一流”建设的主力军。为推动我校博士生培养提质量、创一流、追卓越,更好地服务于建设“特色鲜明、国际知名一流农业大学”战略目标,按照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关于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21〕126号)文件精神,在借鉴30余所高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并实施新版《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文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创新机制深化改革 汇聚一流博士生源
优化指标分配管理办法。构建“基本指标+调节指标+专项指标”的分配体系,在保证基本指标的基础上,突出博士招生指标向高水平人才队伍、高水平科学研究、高水平科研平台倾斜。建立生源质量提升倒逼机制,二级招生单位生源不足时,将收回未完成的指标,调整到生源充足单位;已录取考生无特殊原因不报到入学的,应扣减招生单位次年招生指标,确保招生指标的高效利用。
挖掘内部潜力扩大优质生源。按照早选拔、早规划、早定向的原则,加大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生的比例,建立直博生招生选拔机制。新文件中对上述三类博士录取数量占比由60%增加至80%; 拓宽硕博连读申请范围,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均可申请硕博连读;建立优质生源激励机制,以学科特色、导师优势、学习年限和奖助学金等灵活政策吸引校内外优秀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提高标准严格要求 打造一流培养链条
优化博士课程体系。强化核心课程,突出前沿交叉课程;强调以完善知识结构、掌握科研方法、创新科研思维、提升综合能力为原则,提高课程深度和难度。文件要求专业学位点至少设置一门由行(产)业专家开设的实践类专业必修课程;要求跨学科、同等学力考生须补修本专业硕士阶段的必修课;鼓励学生参加校外高水平课程学习,学校认定学分。
严控培养环节质量。健全入学教育、读书报告、综合考试、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专业实践等重要培养环节的过程管理。 新增了“综合考试”环节,考察博士研究生对学科前沿核心理论学习以及创新性科学研究的潜力,成绩合格的学生方能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阶段。
畅通分流退出机制。明确综合考试、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环节考核结果的运用。及时淘汰、分流没有学术创新潜质、不适合继续攻读的博士生。
完善论文评价机制 促进一流成果产出
完善学位论文环节管理。健全流程和环节管理,确立论文审查标准、程序及内容,严把论文选题关、质量关,强调对论文主要内容学术创新性的关注。将学位论文盲评合格分数由原来的60分提高至75分;严格论文再送审管理,压实学术培养主体责任。
完善学位授予标准。将学位论文作为首要条件单列,同时强调创新成果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明确综述和摘要类文件不得作为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完善了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将发明专利、“解决行(产)业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突破核心技术或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重要成果(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等纳入学术成果认定范围。
加大优博论文奖励。坚持回归学位论文质量本身,回归学位类别质量标准,设置评阅成绩参评门槛,增加专家组学位论文质量把关环节。将奖励标准提高到10000元/篇。
新办法还专章明确了博士生弘扬科学家精神,提高科研道德修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的“学术规范”十条。
至此,研究生培养的三个核心管理制度全部完成修订并正式实施,构建起了我校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只要全校上下、全体师生认真领会制度精神,严格遵循落实管理要求,必将有力推进研究生教育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力推进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提升,为特色鲜明、国际知名一流农业大学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