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文)有关学习年限的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
根据上述条例,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拟对鲁传智等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因长期联系不到本人,《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送达后学生未办理退学离校手续,现以网上公告方式送达。
如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学校将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联系电话:028-86290989
附件:超期拟作退学处理的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7日
超期拟作退学处理的研究生名单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学院 |
培养类型 |
年级 |
2018202054 |
鲁传智 |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动物科技学院 |
本硕连读 |
2018 |
S20179242 |
张孟兰 |
风景园林 |
风景园林学院 |
非全日制硕士 |
2017 |
S20179220 |
张驰 |
风景园林 |
风景园林学院 |
非全日制硕士 |
2017 |